四川一包工头拖欠陕西农民工393万元 事件回顾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41岁的四川籍包工头何某因拖欠工人工资,最终悔罪希望农民工兄弟原谅

  2013年5月27日,何某挂靠陕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与临潼区一家机械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承包一处商住楼项目部分建筑工程,拖欠了劳务人员王某等人工资393万余元。经临潼区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何某仍采取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016年2月1日,公安临潼分局立案侦查,至案发,何某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直至最近,临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于指控,何某并无异议。因被告人表示认罪,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何某当庭供述,商住楼项目是由机械施工公司承建,他是劳动组织者。他称,是机械施工公司没有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导致他没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当公诉人问及其工程款纠纷能否转嫁劳动者身上时,何某承认“不能”,并说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有50多人。

    先来看一下网友是怎么评论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为农民工伸张正义的同时,更多的是呼吁政府使用企业黑名单,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对失信企业的管理办法,以及对拖欠工程款单位(发包方)处理办法的询问。

    那么,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机械施工公司是总包单位,某建筑劳务公司是分包单位,当事人何某是个人,挂靠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才导致何某无力支付民工工资。虽然法院判决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平公正,但是,我们不得不深思建筑业背后的无奈和心酸。

    在中国工程业,始终有两大核心问题:回款和诚信。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被挂靠方拖欠挂靠方工程款,分包拖欠民工工资,几乎每年年末都会在报纸、朋友圈、甚至各大媒体刷屏。为什么这样的现象一而再地发生却始终无法找到根本解决的办法?因为中国始终缺乏一个专业服务于工程行业的资金监管工具和民营组织的大数据诚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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